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远程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系统作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和所属生产矿井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矿井、原煤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要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职责、工作要求和奖惩办法等
第二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第四条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配置、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具体由矿井和原煤公司负责管理,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督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建立系统维护管理机构,配足维护管理、监控值班人员,保证矿井安全监控中心室24 小时有人值班
第六条矿井调度室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显示终端,保证有监控系统显示的全部内容
当班调度员、值班领导必须随时掌握监控信息,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处理监控信息
第三章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设备管理第七条装备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必须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并与股份公司监控中心联网,实现数据共享
信息系统类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远程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制度层次执行层制度编号XMGF04-C03-C019 版次V3
0 密级非密阅读要求熟读阅读人员总部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控管理人员编制生产技术部审核赵斌批准吴正水生效日期2010 年11月2日第八条需要新装系统,应按新项目的管理要求,进行申请、立项、设计和实施,由股份公司统一组织,入网单位(原煤公司和矿井)具体负责,提供联网条件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配合协调安装
第九条远程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由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