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新执行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陕西省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进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韩城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政府令《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仔细贯彻执行。 原《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价经发〔 〕158 号)同时废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 月 28 日 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进行管理、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交通工具分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含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小型汽车、大型汽车六类。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以车牌颜色区分,小型汽车为蓝色车牌,大型汽车为黄色车牌(不含用于教练的黄色车牌小轿车)。 第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制定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应当根据停车场(所)硬件设施、服务质量,根据质价相符、补偿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物价部门根据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权限,制定不同小区交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工具停放服务具体价格。 物价部门制定的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可在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基础上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 第六条 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