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河北省医疗器械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说明 ( 试行) 1、 本细则根据《行政许可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
2、 本细则是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的现场考核标准, 角膜接触镜、 助听器的现场验收按《河北省角膜接触镜( 助听器) 现场验收细则》执行
3、 本细则共分四个部分二十项
其中否决项七项, 评分项十三项, 评分项计 200 分
第一部分机构与人员 50 分, 项目编号 1
5, 第二部分场所设施 50 分, 项目编号 2
6, 第三部分制度与管理 100 分, 项目编号 3
9; 4、 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审核, 重点审核经营场所、 储存条件、 人员资质和各项制度的建立
5、 合格判定标准: 本细则规定的审核项目分为打分项和否决项, 否决项全部合格且打分项每部分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 70%, 判为”合格”, 否则判为”不合格”
6、 不宜量化的项目根据评分通则进行打分, 即实得分等于每条规定满分乘以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及含义为: 1) 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1
0 乘基本分 2) 执行较好, 尚需改进: 0
8 乘基本分 3) 基本达到要求, 部分执行较好: 0
7 乘基本分 4) 基本达到要求 ; 0
6 乘基本分 5) 已执行, 但有一定差距: 0
5 乘基本分 6) 尚未开展工作 0 分 第一部 人员机构( 50 分) 1.1、 查企业法人、 负责人学历、 职称原件, 询问是否熟悉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 否决项) 1.2、 查质量管理人是否具有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大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