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为法律规范炼化企业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和生产高效,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炼化企业的装置开停工管理
二、职责分工1
装置操作人员:负责实施装置的开停工操作,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装置的开停工进行协调和监管,并向下属人员传达相关指令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生产计划,制定开停工方案,并监督和检查开停工操作过程
维修保养部门:负责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发现装置故障并及时处理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装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装置的运行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三、开停工程序1
开工:根据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发送开工指令,班组长通知装置操作人员执行开工操作
装置操作人员根据开工指令,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如检查设备状态、确认安全措施等,然后执行装置开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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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停:在装置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停工,装置操作人员应根据装置情况向班组长报告,并执行装置转停操作
班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和维修保养部门,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紧急处理,或者临时停工进行维修
停工:根据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发送停工指令,班组长通知装置操作人员执行停工操作
装置操作人员应根据停工指令,完成停工前准备工作,如停止供料、排空系统、清洁设备表面等,然后执行装置停工操作
注意事项:1
在操作装置时,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确保人员安全
操作人员应了解装置运行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开停工操作前,应对装置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装置运行状态正常、通过各类安全检查
开停工操作过程中,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使用的工艺参数和设备参数等应在规定范围之内,以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四、记录与查看1
装置操作记录:装置操作人员应根据规定填写装置操作记录,并在停工前进行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