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降职降薪【篇一:调岗降职降薪】调岗降职降薪本章以问题的形式出现“”劳动合同履行的最佳状态是有效订立,到期终止,但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合同内容随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变化而产生变更往往在所难免,从现实情况看,调岗调薪(调岗调薪一般意味着降职降薪)已成为劳动争议高发地带,调岗调薪该如何操作
问题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必须无条件服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问题二:劳动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
问题三: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