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玉溪市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暂行12024 年 4 月 19 日玉溪市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当前期费管理办法(暂行)( 8 月 6 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当前期费(以下简称前期费)的管理,建立前期费滚动使用机制,提高前期费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重点项当前期工作,根据《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当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云南省有关项当前期费管理办法及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前期工作是指从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申请、可行性讨论、初步设计到项目开工前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等工作环节以及与基本建设投资有关的规划讨论、政策法规讨论、课题讨论的材料编制、招标、评估、审查、报送及相关工作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当前期费是指: (一)从上级争取的专项前期费; (二)市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前期费; (三)按本办法收回滚动使用的前期费; (四)前期费专户产生的利息; (五)经市政府批准可统筹用于前期费的其它资金
第四条 市进展改革委、财政局、项目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项当前期费
市进展改革委主要负责项当前期费的投资计划管理,每年按时下达年度项当前期费投资计划,并动态掌握项当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项当前期费的财务管理,按预算级次办理资金拨付,实行专户专账统一管理,并牵头负责滚动回收项当前期费
项目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项当前期工作的组织、实施,项当前期费使用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缴滚动使用的项当前期费
第二章 使用范围和用途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五条 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