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保证体系1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 厦门段) A1 标环保保证体系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十局厦漳公路( 厦门段) A1 标项目经理部二○一○年五月四日环保保证体系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 我们将全面执行 ISO14000 环境保护体系标准, 系统地采纳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 建立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制定目标和指标, 确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并把目标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见附图 1
环保目标切实贯彻环保法规: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的法规、 方针、 政策和法令, 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 及时提报有关环保设计, 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编制实施性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组织设计时, 把施工生产的环保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并仔细贯彻执行, 以杜绝污染周边水系、 噪音为目标
1、 环境保护措施1
1、 防止水源污染( 1) 施工驻地不设在水体旁,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设化粪池处理, 并定期清理, 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 2) 施工中的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排入河流、 池塘、 水渠等水体, 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 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的地点
( 3) 生产废水、 废燃料、 废油不得排入河流, 在施工现场设临时蒸发池, 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 不得在饮用水源附近清洗施工器具、 机械等, 防止水环境污染
( 4) 含有害物质的建材( 如水泥等) 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 并设蓬盖, 必要时设围栏, 防止被雨水冲入水体
( 5) 施工时被临时占据的渠道, 施工完毕后, 必须立即进行清理
2、 防止泥浆污染桩基施工中, 现场砌筑泥浆池或储存罐储存泥浆, 并经过泥浆车将多余泥浆外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排放, 禁止随地排放泥浆, 当施工过程中部分泥浆外溢污染环境时及时用清水冲洗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