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附件: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 〕23 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可持续进展的意见》(国发〔 〕4 号)文件精神,法律规范行业管理,增强屠宰加工企业竞争能力,提升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逐步实现“加强畜禽屠宰业管理,打破地方封锁,鼓舞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全国流通”的目标。1.2 定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认定)是指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标准(SB/T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0396- ),根据规定程序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基本资质、环境和建设、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屠宰检验、卫生控制、运输条件和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标准规定等级的活动。1.3 范围资质等级认定范围为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1.3.1 申请资质等级认定的企业有多个分厂时,应根据各厂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等级。1.3.2 一个企业在不同地区设立分厂的,其分厂应向所在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认定。1.4 编制说明1.4.1 本细则是开展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全过程。1.4.2 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和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相关管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文件和技术文件可作为本细则的附件,适用于资质等级认定工作。2 组织管理2.1 组织形式2.1.1 商务部统一组织全国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并负责对申报四☆级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实施认定;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和对申报三☆级以下资质等级的企业实施认定。2.1.2 商务部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商务部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部专家委员会)和省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专家委员会),并根据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需要,分别成立资质等级认定审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审查组),负责资质等级认定的现场审查工作。2.2 主要工作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1 商务部的主要工作包括:a) 负责全国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管理,制定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工作程序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