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白山市煤矿安全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为了法律规范白山市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 矿 安 全 规 程 > 等 有 关 规 定 , 制 定 本 制 度 。 一、市级及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一通三防”安 全 管 理 制 定 中 、 长 期 规 划 。 并 积 极 引 进 、 推 广 使 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我市煤炭行业”一通三 防 ” 管 理 的 科 技 含 量 和 管 理 水 平 。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 障 , 协 调 技 术 人 员 和 煤 矿 处 理 各 种 障 。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 、 ” 一 通 三 防 ” 安 全 措 施 上 报 、 审 批 制 度 :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 112 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