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锅炉本体设备检修规程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锅炉本体设备检修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Ⅰ期 2×350MW 机组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的技术特点、设备法律规范、检修工艺及标准。 本规程适用于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Ⅰ期 2×350MW 机组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工作。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435-1991 火力发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438-19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9-1991 火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440-1991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处理规程DL/T515-1993 电站弯管DL/T414-1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DL5007-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法律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法律规范(管道篇)DL/T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法律规范(锅炉机组篇)劳动部劳部发(1996)276 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 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 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3.1 熟悉掌握本规程人员范围:3.1.1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总工程师;3.1.2 生产策划部正、副主任,锅炉及相关专业工程师;3.1.3 检修部正、副主任,锅炉及相关专业主任工程师;3.1.4 发电部正、副主任,值长及相关专业工程师;3.1.5 锅炉检修班长、技术员、作业组长、主责检修工及参加检修人员。3.2 检修人员要求:3.2.1 检修人员必须由一名具有丰富检修经验的工作负责人带领开展工作;3.2.2 检修人员必须经过权威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经过公司三级安全考试合格;3.2.3 检修人员进行重要的检修项目必须有班组负责人现场指导;3.2.4 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不得违反,,如遇特别情况必须违反,须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3 设备要求:3.3.1 所检修的设备系统、阀门必须与运行的系统安全隔离;3.3.2 所检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