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强制性条文规定( 试行) 二 00 八年七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录第一章总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第二章规 划 指 标 核 算 … … … … … … … … … … … … … … … … ( 3) 第三章各类规划审查适用范围………………………………( 7) 第四章规划退距要求……………………………………………( 9) 第五章住宅套型结构比例………………………………………( 11) 第六章配建停车场( 库) 规划设置…………………………( 16) 第七章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22) 第八章环境景观规划……………………………………………( 28) 第九章其它规定…………………………………………………( 30) 第十章附则………………………………………………………( 3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阶段审批管理, 保障规划审批工作质量, 方便规划审批人员、 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准确掌握长沙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强制性条文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规定、 规章要求,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及规划审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临时建设、 城乡个人居住用房修建、 危房翻建及装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乡规划部分) ( 见附件) 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中的条文及名词解释均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的强制性要求。第四条 本规定所列强制性条文是摘录自省、 市现行的文件、 规定、 标准等地方性法规、 规定、 规章和标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乡规划部分) 和《技术规定》的补充强制性条文。第二章 规划指标核算第五条 地下车库、 地下设备用房( 配电间、 水泵房、 地下水池、 空调机房等) 、 地下交通用房( 楼梯间、 电梯间及前室) 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但作为其它性质使用的地下空间均应计入容积率指标。第六条 新建高层建筑必须在基地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一侧或道路交叉口处设置广场, 广场上建筑物退让道路边线的距离应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