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解决县域及农村市场达不到按仓单质押短期贷款所要求的仓储设备、规模和有效的第三方监管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我行规定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存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存货质押贷款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通 过 与 借 款人 以及符 合本行条件的仓储公 司 签 署 三方合作 协 议 ,仓储公 司 接 受 本行委 托 对 存货采 用 就 地 仓储模式 进 行有效看 管,从 而 实现 本行对 质押存货的转 移 占 有。根据质物 提 取 和置 换 方式的不同 ,质押可 分 为静 态 质押和动 态 质押两 种方式 。 就 地 仓储模式 ,即是将存货存放在借 款人 自己的仓库中,本行雇用 第三方(仓储公 司 )作 为本行的代理人 或者直接 派出管理人员对 存货进 行管理。 在静 态 质押模式 下,借 款人 通 过 在本行存入保证金或提 前归还贷款的方式 申请提 取 质物 。 在动 态 质押模式 下,本行设定最低质押值,客户可 就 质物 价值超 出部 分 申请提 取 或置 换 货物 。 第二章 仓储公司具备条件 第三条 与 本行合作 的仓储公 司 需 具 备的条件: (一) 资 信 状 况良 好 ; (二) 拥 有法人 资 格 ; 2 ( 三 )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以 上 , 经 营 年 限 1 年 以 上 ; ( 四 ) 具 备 对 库 存 商 品 进 行 估 价 和 质 量 检 验 的 能 力 ; ( 五 ) 有 良 好 的 管 理 能 力 和 现 代 化 的 管 理 技 术 , 经 营 正 常 、财 务 指 标 良 好 , 有 较 强 抗 风 险 能 力 ; 集 体 审 会 格 或 经 法 人 授 权 有 集 体 审 议 制 度 或 经 法 人 授 权 的 项 目 评 议 制 度 。 ( 六 ) 无 任 何 悬 而 未 决 的 争 议 和 纠 纷 。 第 四 条 拟 与 本 行 合 作 的 仓 储 公 司 需 提 交 以 下 资 料 : ( 一 ) 仓 储 公 司 经 年 检 合 格 的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 二 ) 公 司 法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 三 ) 公 司 简 介 ( 公 司 概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