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放电测量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电力设备在交流电压下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包括测量在某一定电压下的局部放电量、设备局部放电的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 二、 测量基本方法与步骤 2.1 试验方法:根据接线方式可分为并联法、串联法,即检测阻抗与被试品串联进行测量,称为串联法;检测阻抗与被试品并联进行测量,称为并联法,此时,需加测量用耦合电容器。对于变压器来说,一般通过套管末屏处测量,类似并联法。 (1) 并联法: Z Ck Cx Zm (2) 串联法 Z Cx Ck Zm 2.2 试验步骤: 2.2.1 试验接线:应根据被试品的特点完成接线,检查试验加压回路、测量系统回路; 2 .2 .2 试验回路校准:在加压前应对测试回路中的仪器进行例行校正,以确定接入试品时测试回路的刻度系数,该系数受回路特性及试品电容量的影响。在已校正的回路灵敏度下,观察未接通高压电源及接通高压电源后是否存在较大的干扰,如果有干扰应设法排除。 2 .2 .3 试验前试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 (1 ) 使试品表面保持清洁、干燥,以防绝缘表面潮气或污染引起局放。 (2 ) 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试验期间试品应处于环境温度。 (3 ) 试品在前一次机械、热或电气作用以后,应静放一段时间再进行试验,以减少上述因素对本次试验结果的影响。 2 .2 .4 测定局放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 拆除校准装置,其他接线不变,在试验电压波形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电压从远低于预期的局放起始电压加起,按规定速度升压直至放电量达到某一规定值(一般为局放仪在测量时可观测到的设备放电)时,此 时的电压即 为局放起始电压。其后电压再增 加1 0 %,然 后降 压直到放电量等 于上述规定值,对应的电压即 为局放熄灭电压。测量时,不允 许 所 加电压超 过 试品的额 定耐 受电压,另 外 ,重 复 施 加接近 于它的电压也 有可能 损 坏 试品。 2 .2 .5 测定局部 放电量 (1 ) 无预加电压的测量 试验时试品上的电压从较低值起逐 渐 增 加到规定值,保持一定时间再测量局放量,然 后降 低电压,切 断 电源。有时在电压升高、降低过程中或在规定电压下的整个试验期间测量局放量。 (2) 有预加电压的测量 试验时电压从较低值逐渐升高,超过规定的局放试验电压后升到预加电压,维持一定的时间,再降到试验电压值,又维持规定时间,然后按给定的时间间隔测量局放量。在施加电压的整个期间内,应注意局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