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参加 的相关展览展示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项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收甲方检查监督以达到甲方参展目的
2、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 展位:
可安装高度: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拟定并认可的为标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设计方案) 4、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
安装时间为:
展览时间为:
撤展时间为: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全部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 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于 年 月 前预付人民币 (服务费用总额的50%)、余款人民币 (服务费用总额的50%)在展会结束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2 、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资料于 前传递给乙方
3、 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齐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报建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特装摊位的布展和消防规定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工程进度,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进行检查和监督
若甲方临时性增加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6、展览展示期间,乙方应负责展示平台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
7、 乙方应确保展览施工安装及展示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