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要求 本章通过对企业实地核查办法审查方法和要点进行介绍,使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能够对企业实地核查办法有正确、一致的理解
为审查人员客观、准确进行企业生产现场实地核查,正确做出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一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介绍 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以来,由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企业生产条件的评价一直处于多种评价体系并存的局面
2002 年,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力量在吸取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并在审查员培训教材及部分产品实施细则中采用
《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颁布以后,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总结了该办法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后,提出了适合新要求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并以此作为产品实施细则模板的组成部分,要求在所有产品实施细则中应用
至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领域建立了统一的企业实地核查评价体系
由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较多,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特点各异,因此允许各产品实施细则在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统一的评价体系内作小幅的增删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将核查项目分为: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共7 章 27 条 40 款
核查项目结论的判定分为两大类: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否决项目为 2
1 生产设施、2
2 设备工装的2
3 测量设备的 2
3 出厂检验、7
3 行业特殊要求共5 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