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填写一、材料填写1、11月15日上午,学工部将评审通知的纸质和电子版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每种申请表设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内容应统一打印(注:“申请人签名”与“院系意见”与所有“落款日期”必须手写),信息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3、学生申请理由的“落款日期”请统一手写“2012年11月16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院系审核意见”后的“落款日期”请统一手写“2012年11月23号”,《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院系审核意见”后的“落款日期”请统一手写“2012年11月26号”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一栏中统一填写学习成绩排名
5、“受助情况”一栏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如上学年受到过资助的请如实填写“受助金额”,“上学年资助主要用途”与“本学年申请主要用途”皆填写“用于生活开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上学年资助主要用途”与“本学年申请主要用途”填写“用于学费”或“用于生活开支”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一栏中,请打印后直接在认定等级前的字母上手写划钩
7、“家庭户口”一栏中,请打印后直接在所在户口类型前的字母上手写划钩8、“家庭月总收入”与“人均月收入”要如实认真填写
9、表格中学生所填“申请理由”应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不得有错别字,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情况与家庭情况等方面
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
10、“院系审核意见”栏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手写签名并填写“同意推荐”
11、“院系(公章)”统一加盖本学院党总支公章
12、本次评选的各种材料省资助中心要求上交扫描件,为避免扫描件模糊不清,所有报送的材料无论是打印、手写还是盖章必须整洁、清晰
湖北省(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院系:班级:学号:本人情况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