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的有序和有效,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野外验收暂行办法》) ,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由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 中心按《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 确定组织验收单位和验收组专家名单
注重从项目设计评审专家( 特别是主审专家) 中选聘专家参加野外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应在申请表的”申请验收单位说明”一栏中列出已完成的主要预算工作量
第三条 验收活动由组织验收单位派人主持
由中心组织验收时, 一般情况由参加验收组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主持, 也可派专人主持
验收组的工作由验收组长主持并负责
第四条 被指派参加验收工作的本中心项目管理人员, 应当仔细汇总项目的目标任务、 预算工作量等技术指标, 查出有关技术文件, 作好验收前的工作准备
第五条 项目工作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供的资料包括: ( 一) 历年的项目任务书、 设计书及评审意见书、 审批意见书( 审查认定书) 、 任务变更批 准文件; ( 二) 《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野外实际资料; ( 三) 工作单位对项目的年度原始资料检查总结、 地调局或我中心组织的原始资料检查报 告; ( 四) 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 野外验收工作程序如下: ( 一) 听取项目工作单位的野外工作总结和答疑; ( 二) 室内检查原始资料; ( 三) 野外实地抽查; ( 四) 评议、 评分;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五) 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 根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实际需要, 每个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时间至少应保证 3 个有效工作日, 重大项目及工作区域较大的项目还应增加验收工作时间
第八条 验收工作要做到仔细、 细致、 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