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绿化委托养护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养护单位(乙方):上海园林绿化养护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结合创世纪花园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绿化委托养护协议。第一条 绿化养护范围和内容 一、绿化养护地址与范围:1、 地址:东方路 1957 弄2、范围:鹏欣家园绿地二、绿化养护总面积: 小区内 8400M2+小区外 1800M2第二条 绿化养护费用 养护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管理费、税金等。 总费用为: 计算公式如下:0.22 元/月·M2×12 个月×(8400+1800) M2 = 26928 元第三条 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 2000 年 9 月 1 日开始至 2001 年 8 月 31 日止。第四条 绿化养护准备一、 甲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内做好下列各项工作。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鹏欣家园管理处2、提供委托绿化养护范围的平面图。3、提供水源、电源保证养护道路畅通。4、提供绿化养护人员休息场所和工具间。5、提供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提供资料正确。二、乙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内做好下列各项工作:1、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王 俊。2、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规格、数量核定,做好长势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知甲方。第五条、付款方式绿化养护按月付款;其中:月付款金额为 2244 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价款发票 7 天内,以支票或转帐形式按时付款,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价款发票一般于下月 10 日前开出。第六条、双方责任一、 乙方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二、 养护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三、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树木、地被植物死亡,由乙方负责补植同样品种规格的树木、地被植物,并保证成活。四、 乙方养护的树木、地被植物,正常情况下,其成活率为 100%。五、 遇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树木、地被植物死亡的,补种苗木费用由甲方承担:1、绿化养护交接时,树木、地被植物长势不好造成死亡的;2、因养护范围内施工,人为破坏及其他原因造成死亡的;3、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造成死亡的。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 乙方养护达不到甲方养护标准及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要求的,甲方应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七天内仍未整改的,应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 5%。二、 在乙方开出绿化养护价款 7 天内,甲方应及时支付绿化养护款 ,10 天内未付绿化养护款,按当月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