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银联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版本号:20241124甲方: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00 号宝安大厦 29、30 楼邮编:200122电话:+86-21-60872088传真:+86-21-60872000乙方:商户填写地址:商户填写邮编:商户填写电话:商户填写传真:商户填写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所涉相关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1 客户:系指使用本协议项下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持卡人。1.2 中国银联:系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1.3 相关部门和单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和甲方的法人股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4 相关规定: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政策,相关部 门和单位颁布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适用于客户、乙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各项规定。1.5 异常交易:系指客户或乙方使用甲方支付服务所进行的,违反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涉黄、涉赌、盗卡、伪卡、信用卡套现等交易行为),或无真实交易背景、与真实交易背景不相符的资金支付行为,或交易资料不全(如:缺少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凭证、发票、银行卡签购单等资料)、持卡人否认交易或发卡行拒付资金的支付交易行为;或甲方认为或客户、乙方、相关部门和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反映可能存有上述情形的支付交易行为;或被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的支付交易行为。1.6 差错处理:系指在甲方与商业银行记录或主张的账务信息不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账务核查和账务调整等处理措施。1.7 甲方损失:系指甲方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该项权利所支出的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审计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1.8 年、月、日:系指日历年、日历月、日历日,但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二、合作事项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就下列第 A 项业务(又称“服务产品”)进行合作:A 个人国内银行卡网上支付:为乙方的互联网销售行为提供个人国内银行卡网上支付和资金结算的服务。B B2B 企业网银支付:为乙方的互联网销售行为提供国内企业账户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