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实行前的苛刻培训协议,签还是不签-《劳动合同法》实行前的苛刻培训协议,签还是不签
在线专家:李迎春,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劳动学会会员,劳动法专家 Q:我们公司一直都有公派员工出国培训半个月到一个月的传统,员工参加培训之前都要和公司签服务期协议,我们公司的违约金很高,为 15 ~ 40 万元不等
目前公司提供两个培训时间供我选择,一个安排在今年 9 月,一个安排在明年 6 月
一个同事建议我参加明年的培训,因为明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想跳槽不用赔那么多违约金了
又有同事说没关系,因为假如我在《劳动合同法》实行后再跳槽,不管以前服务期协议怎么签的,法院自然会根据新的规定来判
请问,我到底该听谁的建议呢
侯小姐 A:《劳动合同法》第 22 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 97 条又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法》实行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实行后仍未到期的,只要不违反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即使合同条款违反新法的规定,也得继续履行
因此根据该规定,假如你参加今年 9 月的培训,同时与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违约金,只要该违约金标准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即使到《劳动合同法》实行后仍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
假如你参加明年 6 月份的培训,违约金条款将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显然对劳动者更为有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假如公司规定的违约金高达 15 ~ 40 万元,司法实践中也难以获得全额支持
Q:我 2024 年 8 月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