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甘溪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甘溪镇总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中小企业协会,就本区域内企业工资分配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过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比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1、在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不低于 %。2、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修改或变更。1、本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发生变化;2、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第四条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提前终止合同。第五条 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2、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协商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本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企业行政、工会各一份、镇总工会,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附:甘溪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双方协商代表签字(盖章)表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名称 行政代表 职工代表新农机械厂: 新森林药材公司: 旬阳县科威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甘溪镇总工会签字:旬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字: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