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 务 合 同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人:李妍梅 (以下简称为“乙方”)身份证号码﹕430426199007138720住所地:广元市利州区街官亭办事处 联系电话:159084260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 2024 年-2024 年 9 月的财务会计资料法律规范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搬运货物﹐可交由乙方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另行签订合同
若合同期满 ,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则双方合作条件仍按本合同执行,但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作
第三条 乙方负责将甲方货物及时、安全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第四条:运输费用市内各商场不分远近,每车起价 元,增加一个点将增加费用 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月结 30 日
乙方于每月 日左右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请款对帐单给甲方,经甲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凭开具的正规发票到甲方处结帐
第六条 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甲方应使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
乙方确认包装合格,并进行装车监督
第七条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劳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货物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由双方现场共同签署搬运交接表,并以此作为交接货、结算、索赔等依据
第八条运输及装卸﹕甲方装货及卸货时﹐乙方应提供协助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因甲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甲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货物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