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信银行对公信托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 编号: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账户: 受托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27 号投资广场 A 座邮政编码:100032电话:010-66293049传真:010-6621180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党怀合同签订地点: 北京 合同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为满足甲方对投资理财的需求,乙方在了解甲方及其他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甲方及其他投资者的需求设计推出投资理财计划,甲方参加乙方的投资理财计划,自愿将其自有合法的资金委托乙方用于投资,并自行承担投资理财计划的风险和收益;乙方接受甲方及其他投资者的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代理委托人投资理财。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第一条 释义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术语具有本条所述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 的《中信银行对公信托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合同标题仅为理解之便,不应影响对本合同条款内容之理解。1.2 投资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系指乙方根据甲方及其他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接受甲方及其他投资者的分别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代理甲方及其他投资者对其自有、合法的并自愿交付给乙方管理的资金而设立的投资理财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划,本合同中的投资理财计划指“中信聚金理财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号 期 对公信托理财计划 ”。1.3 《产品说明书》:系指乙方为本理财计划出具的《 中信聚金理财保本型固 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号 期说明书 》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 理财本金:系指甲方参加乙方的投资理财计划,根据本合同、《产品说明书》等理财文件约定,在扣款日同意乙方扣划并委托乙方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1.5 理财收益:系指根据本理财计划有关约定支付给甲方的,乙方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内管理、运用理财本金所产生的增值部分,若管理、运用理财本金发生损失,则理财收益为负值。1.6 理财资金:系指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乙方为甲方之利益,根据本合同和《产品说明书》等理财文件之规定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1.7 指定账户:系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并指定为本理财计划之用的人民币结算账户。1.8 产品认购期:系指本理财计划最初成立时的募集期。1.9扣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