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业务服务协议为维护双方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客户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就电信业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范围1.1 电信公司在其通信网络与设施覆盖范围内向客户提供其所选择的电信业务服务,客户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接受服务。1.2 电信公司在国家核准范围内经营通信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并根据不同业务性质制定相关业务条款与业务规则,客户自愿申请开通电信公司提供的业务并经电信公司受理确认后,双方均受相关业务条款及业务规则的约束。第二条 业务登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 客户进行业务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入网、变更等手续,网上办理时请视具体要求提供)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客户资料”):2.1.1 个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委托授权书;代办人在此种情况应对代办事务承担连带责任。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胞证、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员)等。2.1.2 单位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登记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1.3 电信公司合理要求的其他有效入网资料。2.2 客户使用客户密码通过 10000号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自助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务终端等办理业务时,可以不提供第2.1 条中的资料,另有约定除外。2.3 电信公司要求客户提供担保的,客户应按电信公司要求办理相应担保手续,或者持有效证件办理预付费方式的业务。担保方自愿承担被担保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业务欠费和违约金等。第三条 客户资料3.1 客户登记办理业务时,应向电信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客户资料,本协议有效期内客户资料如有变更时,应及时按电信公司业务流程规定主动办理变更手续。若客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无效,则电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客户网络服务,并解除本协议及根据此类客户资料签订的其他业务协议。3.2 电信公司对客户资料依法保密,但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推介业务等,电信公司可以适当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3.3 客户密码是客户依据电信公司相关规则设定并用于在 10000、营业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网上营业厅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