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202411] XS- SD-LY-12临沂隆全商业街项目营销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天津佰联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临沂隆全商业街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 营销全案代理 等事宜达成协议,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定义除非上下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1
商品房代理:是指代理商依照同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书,代理商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的行为
单位:指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该批核准房号表中列明的单个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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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合作期间,以任何形式成交的单位均归属乙方客户,所销售物业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收取该单位的代理费
第二条 独家营销代理之物业1
受委托物业位于: 山东 省 临沂 市 ;2
受托物业类型: 商铺 ;3
受托物业面积:乙方受托代理营销的物业为 临沂隆全商业街项目的全部货量,经批准的全部可售物业,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具体内容予本合同附件《委托营销代理房号明细表》中详细体现
第三条 本合同代理服务期限1
起始日期: 2024 年 12 月 15 日 ;2
终止日期:自我司团队正式驻场本项目开展工作开始,至 2024 年 3 月15 日,合计 3 个月;或 3 个月期限未满但代理销售目标全部完成后乙方人员撤出销售现场之日
第四条 服务事项1
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标的的全案营销代理的服务,服务事项包括:营销执行策略制定、营销实施及推广方案、入市营销执行方案、项目价格策略及价格方案、月度推广总结及调整建议、销售现场管理及销售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