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2024 年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宁波市房产管理局 印制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适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 【 】 ”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含多选),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
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添加注明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纳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本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合同编号号码应当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产管理局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甬 (县、市、区) 中介 年第 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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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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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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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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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方(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