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签约时间:2024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购买乙方 IBM 服务器产品事宜,签定本合同。甲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银行帐号:税 号: 乙方:北京中关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2 号中关村科技进展大厦 A 座 3 层法定代表人:段永基邮政编码:100081联系电话:(010)62140366 ext 394传真号码:(010)62140367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 号:一、合同标的在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器托管 项目中,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 IBM 服务器产品,设备清单是合同的附件。甲方应提供详细、正确的用户配置。如因甲方原因出现配置错误,因此而导致用户蒙受损失,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二、项目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 IBM 服务器产品。采购产品的种类和成交价格详见合同附件。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双方职责:乙方职责: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2.根据甲方要求选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甲方指定的用户所在地按用户项目进度完成所购买产品的安装、调试及运行。3.向甲方提供合法原版 IBM 硬件产品、使用许可和技术资料。甲方职责: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2.负责产品的验收与有关的组织事宜,并配合乙方做好现场的安装调试。3. 甲方须于安氏产品现场安装调试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交该项目的验收证书。4. 甲方有义务督促用户于安氏产品现场安装调试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交验收证书。四、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IBM 服务器产品,总金额:RMB 7 00 00 ,( 大写人民币 柒万圆整);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的 30%预付款 RMB 21 000 (大写人民币 贰万壹仟圆整 ) 与乙方,乙方收到预付款三日内进行设备提供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70%的货款即 RMB 49 00 0 (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圆整 ) 给乙方,同时乙方给甲方开据货款全额增值税发票。五、运输、保险及包装: 乙方负责交货前货物的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