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整合利用专业机构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专注进展自身核心竞争力,选择乙方作为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合作方。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 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代理、社保服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等人力资源全方位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参见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事宜。2.2 如发生工商登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2.3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被代理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2.4 甲方为乙方代办符合规定的代理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2.5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费用。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 乙方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甲方要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具体业务。3.2 乙方应仔细及时做好甲方认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3.3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其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员工信息。第四条 乙方与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承担甲方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甲方及所代理人员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活动。第五条 甲方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6.1 收费标准根据代理人员人数的不同划分为六级:(1)代理人员人数在 100 人及以下的,甲方按每年 30000 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人员人数在 101-200 人之间的(含 200 人),甲方按每年 42000 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3)代理人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