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仓 库 承 包 经 营 合 同仓 库 承 包 经 营 合 同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授权代表 : 职务 : 身份证号: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3 本承包经营物实行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4.1 承包经营保证金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 备注:4.2 承包金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承包金总额为元(¥)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其他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