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供应链代理采购服务协议(范本)供应链代理采购服务协议甲方:地址:开 户 行:帐号:税号: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开 户 行:帐号:税号:法定代表人:1、甲乙双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及执行本协议。2、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采购执行服务,协助乙方在中国境内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事宜。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方式1.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国内采购执行行为,即: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垫付货款采购协议产品,然后将协议产品交给甲方予以销售。二、采购事项2.1 甲方必须于乙方履行采购的 3 个工作日前将已加盖甲方公章(或公章授权其它章)的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和《付款委托书》,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乙方。2.2 乙方收到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付款委托书》后对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的书面回复后 1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的 %作为为订货保证金。该订货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批货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要约,乙方不返还该订货保证金。2.3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货保证金后,以乙方的名义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的方式支付 100%的货款给甲方指定的供应商。3.4 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按时(不超过乙方向供应商付清全款后 7个自然日)发货,因供应商交货迟延导致乙方受损的,由甲方全额补偿乙方损失。4.5 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交期、数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物流5.1 乙方不负责任何运输,且无论是甲方指定的供应商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是甲方到供应商处自提,在此期间产生的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除垫付货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四、费用及结算6.1 代理费:乙方以其向甲方提供的国内采购执行服务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标准为《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金额的 %。7.2 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日起计算,直至乙方收回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日截止计算乙方资金占用时间,乙方根据每单采购货物总货款的 %/每 天收取(不足天按天计算)。8.3 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付款日起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