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FF-2024-3102佛山市白鸽养殖订购合同(示范文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白鸽养殖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白鸽养殖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标的物、数量、收购方式1、标的物、数量:乙方年自养种鸽 对,估计年产幼龄鸽(包含育肥鸽和毛乳鸽) 只,由甲方按以下标准分级收购,收购数量上不封顶;2、收购方式: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收购。二、价格及结算方式1、育肥鸽价格:一级幼龄鸽标准为 0.9-1 市斤,养 14-15天,每只不低于 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二级幼龄鸽标准为0.8-0.9 市斤,养 12-13 天;每只不低于 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三级幼龄鸽的标准为 0.7-0.8 市斤,养 8 天;每只不低于 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根据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另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一、二、三级标准以外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议收购方式和价格;2、毛乳鸽收购价不低于 元/只的保护价收购(标准为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0.8 市斤左右,养 18-20 天);3、结算方式(具体方式由乙方选择,即在①或②的位置打“√”表示乙方的选择):①现金结算的,甲方应在收购幼龄鸽当天付给乙方,②甲方收购乙方幼龄鸽采纳银行转帐方式结算的,所有收购款应在幼龄鸽交付后 24 小时内转帐完毕。(乙方的开户行: ,帐号 );4、奖励条款:乙方年交付甲方幼龄鸽超过 10000 只的,在年终统计时,按交付每只白鸽计提 元,由甲方奖励给乙方。如某农户(属乙方)年交付白鸽 25000 只给甲方,即(25000 只×0.1 元/只)=2500 元,乙方应得奖励金 2500 元,如此累计。次年的 月 日 前 统 计 上 一 年 度 的 金 额 并 由 甲 方 直 接 ( 通 过 )支付奖励金给乙方。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两次收购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 天,且每次收购需提前 天通过 等方式通知乙方;2、甲方收购的幼龄鸽仅限于乙方自养的幼龄鸽;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乙方提供的幼龄鸽,并按合同规定依时结算鸽款;4、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扩大生产提供资金、饲料和技术支持,但乙方必须将其产品全部销售给甲方(协议另订);5、乙方养殖的幼龄鸽可向甲方出售,也可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售,但不得从其他途径收购幼龄鸽出售给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提供非自养的幼龄鸽,甲方有权拒收;6、为促进种鸽引进与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