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应链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RY202409-XX01 签约日期:2024
10 签约地:深圳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乙方(受托方):深圳市润驿供应链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泰然九路交接西北泰然云松大厦 11B电话:+86 755 83386899 传真:+86 755 23912774法定代表人:姚立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进口代理1
1 甲方就每批委托进口货物填写并盖章确认《货物进口委托书》,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甲方盖章确认《货物进口委托书》为准
甲方应在境外供货商发货前 2 个工作日将《货物进口委托书》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责任2
1 与境外供货商协商采购合同中货物的质量、数量、价格条款、验货程序及标准等一切关于采购货物的问题;委托方对其指定的境外供货商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
2 委托方应根据真实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数量、原产地、包装等信息,编制《货物进口委托书》
受托方以委托方编制的《货物进口委托书》及委托方之供应商出具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文件之原件或传真件进行操作
上述文件之原件或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3 根据《附件一》所约定的条款,及时向受托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其它费用;2
4 及时向受托方通报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以便受托方及时正确地行使代理权;2
5 双方都明知,受托方完全根据委托方的指示采购货物,双方的购销合同实质为代理采购合同;2
6 货物由于委托方原因导致的灭失、毁损,委托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