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凭证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保证人: 债权人: 财产共有人: 保证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职务: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债权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职务: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全文(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贷款人予以说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了确保债务人 与债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及担保范围(一)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 ,币种为 ,本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利率、债务人债务的履行期限等内容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二)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一)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如同一主合同的保证人为数人,保证人仍然根据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范围向债权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二) 保证人同意:主合同同时有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三)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1.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分别计算;3.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第三条 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一) 保证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