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无追索权)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 法定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 电话: 传真:乙方(受让方):法定地址:邮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 电话: 传真:鉴于:甲方、乙方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同业间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为明确双方在信贷—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产转让业务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二○○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署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一)信贷资产转让日: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 4 款约定将信贷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之日,即 年 月 日;(二)借款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 1-1 所列借款合同和对借款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三)担保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 1-1 所列担保合同和对担保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四)借款人:是指本合同附件 1-1 所列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五)担保人:是指本合同附件 1-1 所列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六)工作日:是指银行对外受理一般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转让标的是指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未到期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相应利息及其他与债权相关的权利)以及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对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第三条 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第四条 信贷资产转让(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