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编号:玉门市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建设经营合同甲方:玉门市长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嘉峪关华美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乙方受玉门市长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实施玉门市公交候车亭建设经营等各民事行为。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三、公交候车亭建设及广告位经营权费用1、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经营项目具体位置:详见《公交候车亭位置一览表》。 2、本合同项下公交候车亭(43 座)根据情况可以增减,由乙方全额投资建设,建成后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由乙方经营,经营期限,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甲方猎取政府授权的期限,3、本合同项目下的公交候车亭建设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279.50 万元。4、本合同项下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广告版面用途为发布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可在候车亭增设其它形式的广告。5、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建设经营有效期内,乙方具有依照法律和本合同规定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和玉门市城市进展需要改造或换新的权利.6、公交候车亭在乙方经营期限内,由于政府的行为,致使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各项经济损失。7、合同期内乙方按每个候车亭每年给甲方交纳管理费 1000 元。每年一月三十前一次性付清。费用三年调整一次。根据情况增减。四、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建设项目1、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建设项目包括候车廊建设及附属设施。候车亭样式效果图及设计图纸详见附件二。2、候车廊的建设项目包括:候车廊主体、候车椅、地面铺设、广告位、电源接驳、灯具安装等。3、站牌灯箱的建设项目包括:灯箱主体、电源接驳、灯具安装、站名牌线路牌设置。4、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设施建设应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材料要求,由乙方制造、安装、建设;建成后的公交候车亭归乙方使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设施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安装建设完毕。6、如因甲方原因或政府行为造成个别站台无法按时建设或无法建设,竣工时间根据被延误的时间顺延。五、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2、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公交候车亭及广告位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六、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办理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