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承揽合同代理发布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发布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广告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广告制作发布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广告发布基本数据:1、广告发布媒体:*****公交站台候车亭广告2、广告发布地点、数量、签定时间、及规格详见附件《公交站台点位表》 3、广告内容:甲方提供画面内容乙方审核制作发布,(以甲方认可的广告样稿为准,该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发布时间及期限:发布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日止
期满后甲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之权利,但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
三、合同价格及说明: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伍拾柒万零伍佰元整)次款不含一个月的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后期签定的数量为准
期限壹年的价款: 元/年/个(大写:壹万陆仟元整)计数量: 个
金额:¥ 元(大写: 元整)期限壹季度的价款: 元/季度/个(大写:肆仟伍佰元整)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计数量: 个
金额:¥ 元(大写: 元整)期限壹个月的价款: 元/月/个(大写: 整)签订一个月的具体数量根据开盘时间及相关情况而定作为合同附件四、付款方式:甲方分四期付本合同的全部款项:一期款:合同签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转账)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25 %合同价款,计¥ 元(大写: 元整); 二期款:灯箱广告发布后,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在 3 日内派员验收乙方工作成果,甲方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账)合同总金额的 60%合同价款,计¥ 元(大写: 元整);若因甲方收到乙方通知 3 日内不派员验收,则视为合格,如验收未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后甲方方能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