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双GP)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总则第一条甲方和乙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发起设立并管理双GP基金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本框架协议
1本框架协议的目标是,甲方依托券商背景充分发挥其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领域的专业化优势,乙方充分运用其在产业背景和募资渠道上的优势,探索共管基金的合作模式,在私募股权基金领域深度开展合作,寻找投资机会并创造价值
2基金概况第二条双方角色定义如下:甲方或甲方安排其下属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1 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下简称“第一GP”),乙方或关联机构为普通合伙人2(以下简称“第二GP”)
1甲方和乙方将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
2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基 金 期 限 为2
3年 , 其 中 投 资 期年 、 退 出 期年,经双方同意可适当延长
基金规模:2
4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
其中第一 GP承诺出资%,第二 GP承诺出资%,剩下%由第二 GP 负责募集
在基金认缴出资达到%的前提下,双方共同配合申报的政府引导基金
双方共同对基金进行监管,基金对外投资的划款指令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和乙方有权签字人共同签署
5甲方应优先保证基金可以跟投其所管理其他基金的投资项目
双方将组建项目组共同负责拟投项目的尽调、风控及投决
乙方应充分发挥新联合控股在产业背景、项目源等资源优势,挖掘优质的项目标的,供基金投资决策
6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由 2
7人组成,其中人由第一GP 委派,人由第二GP委派
基金投资须投委会以上的委员同意通过
双方协作分工第三条双方共同成立工作组,负责基金筹备及投资管理
1双方合作的基本内容和协作分工如下:3
2双 GP基金由甲方负责提供基金设立的所有文件和规范制度及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