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创板上市政策研究1 月 30 日,证监会官网正式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3 月 1 日《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正式实施。上交所将配套发布的6 项配套规则包括: 科创板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交易特别规定、上交所上市委管理办法、上交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工作规则。上述“办法”及“配套规则”对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一)上市一般条件1、科创板企业认定证监会《实施意见》 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重点支持的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主要推动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 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上市委员会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审核,可以根据需要向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2、上市标准( 1)经营指标标准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五套差异化上市指标,都以市值为划分, 发行人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 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上述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