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请假管理制度法律规范(试用)总 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法律规范
第二条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 则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 2 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将假条交予行政人事中心备案;请假 3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
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计算
第七条因特别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做旷工处理第九条 事假(1)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3)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可以请事假;(4)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审查、收容等时间,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病假(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就诊、住院或者在家休养所引起的缺勤视为病假,凡病假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休假证明
(2)公司有权对员工提交的病假单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要求并陪同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复查,并根据查验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假如公司所指定的医疗机构与员工提供的医院诊断结论不同的,公司只接受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第十一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 3 天有薪假期,符合晚婚年龄(男职工年满 28 周岁、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