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业龙头企业与村结对共建新农村合作协议书(参考文本样式,如不合适,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拟文)甲方(龙头企业):乙方(结对村):为了响应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新农村建设的号召,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自愿结对合作共建新农村,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如下:一、甲方以以下第( )方式与乙方结对合作共建新农村,并承诺将尽一切努力把该项目建设好。1.合作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进展“一村一品”生产。2.合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与结对村农户签订农产品保价收购合同,保证按合同保护价收购农产品。3.合作组织农民培训,提高农民适应产业化生产的能力。4.合作大力推广国内外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5.合作建设农产品加工厂,尽可能安排符合生产需要的本地农民工进厂工作。6.甲方在财力物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支持结对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包括修建村道、水利设施、生活设施,整治村容,进展文化事业、文体活动等。7.其它形式。请甲乙双方协商后填写。二、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以下工作:⒈ 发动村民投身甲方从事的产业,帮助甲方协调好村民关系;⒉ 协助组织村民与甲方开展生产合作,督促村民履行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条款;⒊ 协助甲方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为甲方在结对村开展各种活动提供支持;⒋ 协助甲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其人员、生产设施的安全。 三、未尽事宜可增加条款。四、具体合作事项见双方填报的本协议的附件《广东省开展‘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统计表》。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需要可续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一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