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客户编号: 签 署 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署并履行:甲方(出借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 □ □ □ □ □ □ □ □ □ □ □ □ □ □ □ □ □乙:宜信卓越财宝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7-10 号楼 3 层 319投资有风险,出借需谨慎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严格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客户提供服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为客户实行最大限度的防范措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丙方: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现代城 A 区(SOHO)C 栋 1606 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咨询、财务规划、投资管理等服务,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推举、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服务达成一致,以兹信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出借人:指自主选择出借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的自然人。 1.2 借款人:指有资金需求,经丙方筛选推举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一定数量出借 资金的自然人。 1.3 债权:指在出借人与借款人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出借人拥有的全部权益,债权以人民币计价。 1.4 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指为出借人的共同利益考虑、由丙方设立并管理、以丙方的名义单独开立的一个专用银行账户,由丙方在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对每一笔借款都从丙方自身的服务费收入中提取一定金额存入此专用账户,款项专款专用,用于补偿出借人可能存在的潜在回款(本金和利息)损失。 1.5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工作日(法定工作日)。1.6 提前还款:指在出借人与借款人借贷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借款人的本息偿还周期和金额等相关还款计划,借款人可能在协议规定的偿还周期结束前,在某一期将剩余本金提前偿还给出借人,从而使出借人的资金比约定的计划提前收回。 第二条 甲方的资金出借方式 甲方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个人的出借需求,假如甲方中途改变资金出借方式,须于下一个资金出借情况报告日前 15 个工作日签署《出借人客户信息变更书》后方可变更出借方式: □对丙方推举的借款人进行选择,决定是否出借;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