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一、合同备案范围1、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在与发包方依法签订书面勘察、设计合同后,均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到市(县)办理进市(县)资质核验手续。2、已猎取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关于公布 2024 年度第一批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建科〔2024〕203 号)的要求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须将已审核通过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一份报至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1、《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加项目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均有效),对军队、高校或其它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复印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社保证明(人事证明材料)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对在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承接的项目备案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只须在每年第一次办理备案时交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三、合同备案程序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定后,应将(二)中所列材料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定后30 个工作日内或初步设计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没有初步设计阶段的,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应在现场作业前 3 个工作日办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合同备案手续。2、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合同及有关材料进行核验,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不少于三份)及《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