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建 筑 安 装 施 工 合 同 项 目 名 称:南京海德北岸 03 、 12 栋 消防工程 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江苏维特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2024 年 04 月 10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 同 书发包方 (甲方): 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乙方): 江苏维特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南京海德北岸 03 、 12 栋消防 工程 。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北。二、承包范围南京海德北岸 03 、 12 栋消火栓系统 工程安装、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0 年 4 月 26 日 竣工日期:2010 年 12 月 5 日 对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和不可抗力等,工期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消防法律规范要求及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贰拾伍万伍仟 元整 ( ¥ 255000.00 元 ) 2、支付方式:现金3、支付金额和时间:合同签订生效进场后 15 日内付工程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 , 以后随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 95% ,余款 5% 作为 质量保证金,壹年后付清(维修仅付人工工资材料费由发包人承担)。4、决算方式:投标预算书的工程量按合同价一次性包干,标书范围外的变更及签证决算时按相关定额、文件规定按实计算。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方:(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遗留问题;(2)按有关规定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结算时按 97 年定额规定以定额直接费的 0.84%扣回)。(3)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图纸 贰 套;(4)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后的有关签证、工程验收的申报和组织以及工程款的结算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土建施工配合时,由甲方出面协调。2、承包方:(1)按图纸和预算项目组织施工,并提交施工方案和计划书。(2)遵守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的规定,防止发生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由承包方引起的意外事故,则有承包方负责;(3)提交工程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4)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