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住宿辅房 平米
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 五 年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如无书面不承租或者不再出租的意思表示则本合同可自动顺延一次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所有厂房合计租金 元
2 、租金每半年一付,乙方应当在租赁计租开始后一个月内及时支付甲方房租,否则承担租金的同期银行利息费用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如无物业进行管理则无需缴纳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管理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3 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