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转租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依法将承租的厂房转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1.1 甲方将位于 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用途为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转变使用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所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政府或经联社(村委)的有关规定申报,届时因转变用途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期限2.1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2.3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第三条 租金及费用3.1 乙方每月交租金(人民币) 元,每月 号之前缴纳。乙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3.2 乙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也就是违约金 元,甲方于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3.3 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乙方应每月 号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费。逾期支付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交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3.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第四条 厂房使用设施、保养、维修要求4.1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4.2 当甲方定期检查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饶养护、维修而产生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3 乙方需装修、扩建、改建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