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员工食堂厨房设备购销合同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员工食堂厨房设备购销及安装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及合同总价1
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1 0 元),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约定货物价格不做调整
此价款包含且不限于设备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验收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40%作为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合同约定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完成交接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5%
剩余合同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甲方在第二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额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
名 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货运方式1
交货地点: 小区
货运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保证货物完整无损运至约定的交货地点,设备在途运输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日期1
乙方接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 ,完成全部货物采购工作
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将货物全部运达交货地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并完成安装调试
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 1000 元 /天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