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聊城市财政局文件 聊财采函字<2024>1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料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政府采购资料备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备案资料应当包括: (1).备案资料一览表(目录)、 (2).采购活动记录、 (3).委托采购协议书、 (4).采购信息公告、 (5).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 (6).采购项目工作方案、 (7).招标文件专家小组综合论证报告、 (8).综合论证意见采纳意见情况书面说明、 (9).评审报告、 (10).中标通知书、 (11).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 (12).供应商质疑及处理记录、 (13).采购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备案的资料。 2、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 (1).未采纳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原因、 (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确认记录、 (3).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记录、 (4).抽取评审专家记录、 (5(5).标前会议纪要、(6).投标供应商签到表、 (7).评审专家签到表、 (8).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人员签到表、 (9).需要考察的采购项目的考察报告、 (10).公证文书等。 3、备案资料要装入档案盒(袋)、档案盒(袋)上要注明档案所属年度、采购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日期等;每个代理机构备案所用档案盒(袋)在一定时期(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内应当保持统一。 4、政府采购备案资料中的签名、印鉴手续要齐全;必须是原件的,不可用复印件替代。 5、政府采购资料备案工作应当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后 7 日内完成。 6、其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不需要备案的资料,各代理机构应当自行按项目分别存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昭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材料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存根、管理科第 号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政府采购资料备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备案资料应当包括:1.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2.评标报告(含采购活动记录,既:(1).抽取评审专家记录、(2).投标供应商签到表、 (3).评审专家签到表、 (4).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人员签到表、(5).其他相关资料)、3. 采购合同,4.备案时间:政府采购资料备案工作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