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有限公司自动化仓储设备维保服务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总则1.1 被服务方:由 有限公司为 有限公司设计、建造的自动化存储设备(含软硬件)。1.2 服务提供方: 有限公司。1.3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自动化仓储设备维保服务合同, 有限公司为合同所约定的自动化存储设备(含软硬件)提供维保服务及所需配件。1.4 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如需对本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任何的更改或补充,均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并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予以承认。2、甲方的责任 2.1 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纳乙方服务人员在每次维保后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否则造成的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2 甲方应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确认的零配件并由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维修及保养工作。因甲方使用非乙方提供、确认的零配件或非乙方服务人员实施维修及保养工作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服务人员将帮助完成修复工作,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支付。2.3 乙方保养/维修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书面保养/维修报告上签字确认,否则无正当理由(此理由以在保养/维修报告上书面表达的为准)拒绝签字的,视同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保养/维修报告单一式三联,甲方一份乙方二份。作为结算依据。2.4 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服务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及时设立《维修中、禁止使用、通过》等警示标识。在服务期限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2.5 甲方根据使用说明及经培训专人使用设备,严禁无关或未经培训人员擅自使用。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一旦自动化存储设备(含软硬件)发生甲方操作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关闭电源,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检修,不得强行使用和自行修理。2.6 发生火灾、水淹、地震或其它危及自动库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应立即停用,由乙方对自动化存储设备(含软硬件)进行安全检查并排除故障后方能使用2.7 维修中更换的零配件费用由甲方负担;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年检费用由甲方负担2.8 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负责每日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