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出 卖人 情况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号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委 托代 理机 构情 况代 理 机 构 名 称联系电话注册地址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法人代表人买 受人 情况姓 名 ( 法 人 代 表人)产 权 人身 份 证 号 ( 注 册号)共 有 人身 份 证 号 ( 注 册号)地址联系电话建 设项 目依 据土 地 使 用 证 号规 划 许 可 证 号施 工 许 可 证 号预 售 许 可 证 号买 卖商 品房 的基 本情 况合 同 签 订 日 期合 同 签 订 地 点合同编号交付日期暂定名地点用途结构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主房附 房 ( 车棚)附 房 ( 车库)跃层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每建筑平方米价格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备注: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一栏由登记备案部门填写,其余栏目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2、本表一式二份,登记备案后一份由登记备案部门存档,另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时提交房地产管理处。3、填写字迹公正,不得涂改,涂改无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