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石方工程运输管理协议 托运方(甲方)::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 承运方(乙方): 为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我矿技改前期土石方工程项目外排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我矿技改前期土石方工程项目外排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无条件加以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至土石方外排工程结束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矿区内所有需外排土石方运输到矿指定的排泄地点。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 第五条 运费结算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根据车辆每车荷载土石方平均数计算,运费按 4 元/m3计算。乙方所拉车数根据甲方每日登记票数为准,月底统一核算。运费按月结算。于每月十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送油车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燃油费由甲方从乙方每月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以乙方每日运输所拉车数票据为准,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车数数量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别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